1913年3月6日,蒙古国第一新闻报《新镜报》在当时首都库伦创刊,为蒙古国现代新闻业发展奠定了基础。蒙古国将每年3月6日定为蒙古新闻工作者日。每年3月6日,蒙古国新闻记者们举行各种活动,庆祝这一纪念日。今年是蒙古国现代新闻业发展100周年。值此这一纪念日到来之际,今天我们特要为您准备介绍蒙古国新闻业发展情况。
美国新闻自由社于2008年进行的世界各国新闻自由状况研究中,蒙古国排名第58名,属于“半自由”级别,蒙古国媒体单位的90%基本不受政府任何控制,有能力公开批评国家和政府领导人错误政策或其所引发的社会隐患。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走向民主化发展道路,通过了首部保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等基本人权的民主宪法。1998年,我国正式通过了《蒙古国新闻自由法》,以便更好的保障宪法上所规定的人的自由表达看法、发表言论、出版、刊登等自由。新闻自由法禁止政府对大众媒介进行监督,制定和通过有关限制新闻自由的任何法律和法规,还禁止了政府各级单位机构拥有新闻媒介等。
2006年,《蒙古国公共广播电视法》问世,我国把唯一国有的广播电视台改为“公共”广播电视台,以确保任何媒体不受政府或任何政治力量的影响和限制。这一部法律的出台,使蒙古国新闻媒体业完全私有化。除了上述法律法规以外,在蒙古遵守90多条涉及新闻媒体业的法律规定。 就此,蒙古国文化功勋活动家,著名新闻工作者朱力卡菲教授说到,蒙古国对新闻业实行开放虽然还不到20年的时间,但是蒙古国已成为了属于新闻半自由级别的国家之一。目前,世界上的新闻半自由国家只有60多个。由此可见,蒙古国新闻业发展在非常短的时间里获得了可喜的成就。当然与美国等新闻全自由国家相比,我国新闻业要走的路较长,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也较多。不过,我很乐观看待蒙古国新闻业未来。
近年来,随着蒙古国新闻媒体业的自由发展,新闻媒体单位的数量也明显增加。据蒙古国环球国际非政府组织出版的《蒙古国新闻媒体业检测报告》,截至2010年,蒙古国共有430个新闻单位,其中的72个是广播电台、116个是电视台、114个报社和102个是杂志社。据世界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报告,蒙古国以人均报纸拥有量居世界第21位。上述数据表明,蒙古国新闻业发展现况以及新闻自由状况相对较好。但是蒙古国新闻媒体业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一些分析家批评说蒙古有过多的新闻媒体,并认为这对仅有280万受众的蒙古国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还有一部分人对1998年的新闻自由法持有批评态度,他们认为因为该法没有禁止某个政治力量或政党、公众性组织等拥有媒介,所以目前大部分媒体虽然不受政府限制和约束,但是常受它创建者或投资者控制、管理和监督。为了弥补法律上的缺陷,去年在蒙古国总统额里贝格道尔吉的倡议下,一些议员拟定了关于蒙古国新闻媒体和信息自由法草案。
就这部法律草案意义和内容,蒙古国记协主席卡拉里德先生曾告诉我们记者说,有不少人误会,蒙古新闻媒体和信息自由法是只属于新闻记者的,不过实际上它所包涵的新闻自由,一是公民获知消息的权利,二是新闻从业人员通过对事实的了解,依法自由从事采访、写作、发表、出版新闻作品并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所以对每个蒙古人来讲,这部法律的出台就会意味着新闻自由得到更好的保护。这部法律草案中反映的最重要的三个新概念,第一个是编辑自主合同,第二是报道评议会,第三是信息来源保密权。
听众朋友,我国议员们在拟草时,通过各种渠道采集了社会各个阶层的不同建议和要求,并把它尽量反映在法草案中。因此在我国社会中有一大部分人,包括所有新闻工作者都期待着这部法律尽早出台。但是,今年年初,蒙古国国会秋季会议在审议该法案时,法案拟定者突然要求国会退回法律草案。理由是该法律的提倡者蒙古国总统决定后退一步。他的这一行为一下子受到了蒙古全社会的关注。就此,额里贝格道尔吉总统曾对媒体表示,因为有一些议员为了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当国会在审议法案时想对法案上的一些最重要的条款中进行修改,所以他不愿意让国会通过没有生命的法律,并提出要求国会退回法案。他还表示希望,进一步完善法案后再提交给国会审议。
蒙古全国记协主席卡拉里德先生还说,《新闻和信息自由法》草案虽然被退回没有获得国会通过,有许多人以为这是后退一步的事儿,但是我认为这也可算为是一个进步。1989年,蒙古国民主联盟向政府提出的四个主要要求中的一个就是新闻自由保障有关的问题。由于一些政治力量仍不允许对新闻自由开放,所以大概十年以后,1998年,国会才通过了《关于蒙古国新闻自由法》。我国已选择了走民主道路。由于国内和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社会各个部门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我国新闻业也不例外。不过,我对我们未来很有信心。新闻业所面临的问题我们会解决的,它的发展也会慢慢走向成熟和完善。